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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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事人的身份屬實,要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受欺詐、脅迫,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3.公證處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法律后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并將其記錄在談話筆錄中,讓當事人核對并簽名;
4.當事人放棄繼承權不應附帶其他條件或將自己放棄的權利轉移給他人。
繼承權可以放棄嗎
可以
“繼承權可以放棄。繼承人不想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可以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放棄繼承需要出具書面形式的表示。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